法院認證鄭文燦、梁文傑「被招待上澳門酒店」!博弈大亨證實豪撒151萬
近日臉書瘋傳疑似是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跟某女子進旅館房間的畫面,後鄭文燦駁斥影片經變造提告,不過,隔日又流出疑似鄭文燦摟妹的照片,引發關注。回顧2011年,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曾在節目上爆料,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跟鄭文燦赴澳門接受招待上酒店,2人提告林卻敗訴,雖一度表態上訴捍衛清白,最後卻撤告,判決中不僅認證林瑞圖查證確實,證人更供出在會所招待2人,整趟花費約台幣151萬元。
近日網上瘋傳疑似鄭文燦帶妹開房間的影像,鄭文燦駁斥內容變造,已提告。(圖/翻攝網路)
林瑞圖於2011年11月間,在TVBS政論節《2100週末開講》爆料,指梁文傑與鄭文燦於當年6月間,到澳門接受博弈大亨陳盈助招待,甚至無償獲贈澳幣50萬元賭場籌碼,事後經2人提告、各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公開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傳喚陳盈助友人蔡孟勳到庭說明,蔡孟勳表示,他與陳盈助及秦庠鈺都是朋友,當林瑞圖問他陳盈助是否有在澳門招待梁、鄭,他回應「應該是有」,並認為依陳盈助的海派作風,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且他朋友之前去澳門玩,陳盈助也有送賭場籌碼,不過要有認識才會這樣。
鄭文燦與梁文傑當年遭爆料被招待上澳門酒店提告,一審敗訴後原表態上訴,2人事後卻低調撤告。(圖,資料照,梁文傑/中天新聞)
另名江姓證人是陳盈助當時在澳門博盈公司的員工,負責替陳盈助接待朋友,他證稱大約在2011年5月間,在澳門會所看過梁、鄭,當時陳盈助雖不在場,不過交代他要接待秦庠鈺跟梁文傑及鄭文燦,那一次的費用是博盈公司買單,酒錢部分是港幣5萬元,小姐的小費可能是他們自己給的,隔天又到會所一次,酒錢也大概買單了5萬元港幣。
陳盈助也到庭作證,表示2011年5、6月左右,本來只是要員工招待秦庠鈺,後來才知道梁、鄭也同行,後來報帳一晚招待了超過10萬元港幣,整趟總共約42萬元港幣(依當時匯率約151萬元台幣)左右,招待了幾晚不清楚。
北院認為,梁文傑、鄭文燦是公眾人物,林瑞圖的爆料不僅與公益有關,且爆料內容與陳盈助等人的證詞相符,已盡詳細查證義務,判梁文傑、鄭文燦敗訴。(本報導根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訴字第 115 號民事判決)
鄭文燦2011年就被爆喝花酒 林為洲:桃市長時又去澳門再犯?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近期被爆出疑攜女開房的影像,不過2011年他便被前立委邱毅爆料赴澳門喝花酒。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稱,這次的照片時間點應落在鄭文燦任桃園市長的第二任期,且很多人稱是在澳門,籲鄭講清楚去澳門做什麼。
林為洲解析,鄭文燦過去被爆去澳門,是在還沒有當桃園市長之前,那跟這次爆出來的照片是不同時間點,這很像再犯。
林為洲接著說,這次照片從身材等各方面看得出來鄭文燦已經當桃園市長,且可能是在第二任的時候。鄭文燦是重要公眾人物,有必要說清楚那幾張照片的時間地點,很多人說那是在澳門,那就講清楚去澳門做什麼,澳門現在跟反送中後的香港一樣的敏感之處,平常民進黨訴求抗中保台、中共介選,若還去那種地方,接觸小姐,真的要講清楚。